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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施行——倒逼企业加快技改减排放

2014-08-04 浏览次数:

  (记者 东楼 通讯员 石志广 张沥)连日来,市环保局逐个深入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等4家热电企业,检查减排技改进展、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运行、在线监控上传数据达标情况,对存在问题、大气污染物排放尚未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市环保局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负责人黄卫东介绍,从7月1日起,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正式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标准与之前执行的标准相比,大大削减。

  为进一步净化大气环境、保护蓝天白云,国家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7月发 布《火电厂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明确指出,从今年7月1日起,2011年7月前建成的老机组执行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2012年1月1日起新建锅炉为1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100毫克/立方米、烟尘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标准;重点地区更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上述3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分别是5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而此前,老机组执行的标准分别为400毫克/立方米、45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此外,《新标准》特别新增了汞的限排标准。

  据介绍,目前,我市共有奥喜埃化工、新浦化学、卡万塔沿江热电、中海黄桥热电4家热电企业。近年来,这4家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推进技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照新标准,个别企业差距仍较大。

  “标准收紧幅度非常大,从较为宽松到极为严格,对火电企业影响非同小可,国家标准2011年给老机组留下3年的过渡期,没有与新建机组同时执行同样的标准。” 黄卫东说,由于目前对电力蒸汽的需求较大,暂时还不能将超标企业全部关停。但企业必须高度重视, 加大技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以尽快达到新标准限值要求。否则,环保部门将通过加收超标排污费或处罚等手段,直至关停,倒逼企业达标排放。而且,按照新的环保法,从明年1月1日起,对于违法排污企业的罚款上不封顶,按日计罚。换句话说,新标准的执行对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有积极意义,可以倒逼企业提高环保标准。

  据测算, 我国仅火电行业实施新标准后可削减PM2.5颗粒物60%左右。对于投入较大、 脱硫脱硝除尘成效明显的技改项目,财政部门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今年,新浦化学公司投入2500多万元,采用先进工艺对锅炉实施了脱硝改造,年可减排氮氧化物900多吨。7月份,该技改项目获得省级环保引导资金补助1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