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姝文)8月28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仁泉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先、王克毅出席,副市长凌玉富列席。 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决算审计和2014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经工委的专题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工委的专题调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决议》和检察院提交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审议中,委员们认为,2013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狠抓税收征管,统筹安排支出,加强财政监管,全市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实现了账面平衡。对于2014年1—7月份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委员们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乡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公共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主体税种增量明显,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委员们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认真开展政府性债务“回头看”活动,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今后的财政、审计工作。 凌玉富表示,市政府将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收入组织,强化财政管理,强化开源节流,努力促进全市财政运行良性发展。 市检察院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