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市农委出台作风建设问责办法

2014-09-05 浏览次数:

  (记者  蔡文  通讯员  周文胜)日前,市农委从作风建设行为规范、作风建设问责方式和问责结果运用等三方面制定出台《农业系统作风建设问责办法》。

  《办法》规定,自即日起,凡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查处的,受问责对象将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和各类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确定扣除当年度目标管理奖及绩效工资的部分,其职称评、聘及进档升级,延迟一年执行。受问责对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所在科室、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