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姝文 通讯员 谢道权)连日来,我市各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家长们陆续收到一份《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对应相关政策,经济贫困的家庭可以申请教育资助。 “我市推出了宣传、双向承诺、民主评议等五个方面的措施,严格认定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资助的资格,最大可能实现应助尽助的目标,让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教育资助的阳光政策。”市教育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祥扣介绍,目前正进入政策宣传阶段,全市资助名单将在10月15 日前送交市资助管理中心。 据了解,去年全市享受该项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达 10000 多人,资助金额近2000万元。 政策宣传全覆盖。我市明确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新生家长会,发放资助政策宣传单,组织家长签字。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班主任负责宣传到家长,留下签字手续。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将宣传单送交施教区村(居),一份张贴在醒目处,一份请村用广播通报一周,一份加盖村公章作为回执留存。 双向承诺全推开。指导学生或家长填写申请表,并就申请内容的真实性签订承诺书,上门核实低保、单亲无业、因祸因病致贫等实际情况。 民主评议全透明。各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评分表要求,对申请学生逐一评议评分、签字,公正、公开、公平地落实、确定资助资格。 困难学生全资助。各学校认真排查新因祸因病致贫的学生情况,动员申请国家资助。重新评议之前接受资助的学生人选,劝导情况好转、不需续助的学生退出资助,对其他学生继续资助。 监督体系全方位。建立村、学校及民政、财政、教育部门共同参与的资助资格认定监督体系。凡学生本人或父母是低保的,加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因祸因病致贫、单亲无业或父母务农低收入的,村委会开具证明。学校妥善保存所有认定相关资料,以备后查。教育、民政、财政部门定期核查贫困学生资助资格认定工作,通报相关结果,对不规范的人和事采取相应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