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伦 通讯员 郭敬峰)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该局新建了专项资金纪检监察预审制度,强化廉政预防,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各级财政部门,为促进商务经济发展,鼓励开拓国际市场,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下拨的专项资金。该局制定的专项资金预审制度注重全过程监督,从项目预报、资金预分(切块资金)、材料预审、绩效预估等程序进行全程跟踪。制度要求,根据上一年度相关政策,各业务科室建立年度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库,报监察室汇总并初审。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当年度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合法。项目库上报时间截止2月底。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政策有调整的除外)。 “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得专项资金,还要经过绩效预估,重点评价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如若预估不理想,一样不能获得。”市商务局局长刘新华介绍,切块至我市的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科室拿出预分方案,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局党委会研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对未按本制度规定违规申报、审核的,不得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局纪委将追究其纪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