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耿凤 通讯员 常庆)日前,我市部署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确定黄桥、虹桥为试点镇,探索对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救助,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成立一个班子。成立由试点乡镇分管负责人及民政、关工委、妇联、团委、综治办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制定一套方案。借鉴周边县市经验做法,结合试点乡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开展一次普查。推动村(居)开展家庭监护缺失的困境流动儿童的排查摸底和走访工作,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寻找相应的社会支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做出成效。 做好一次评估。试点乡镇和救助管理机构结合家庭个体情况,对照《泰兴市未成年人受伤害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开展四类风险评估,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 总结一套方法。重点在延伸工作对象,拓展救助机构职能;加强部门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化发现报告机制,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建立衔接转介机制,实施分类帮扶措施等方面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并尽早在全市面上推广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