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季平华 张凤军)10月17日,泰兴质监局会同市安监局、张桥镇政府对该镇行政区域内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4家企业共有特种设备18台,都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制定安全管理、岗位责任、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制度,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无证上岗,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已责令限期改正;6台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责令停止使用,4家企业负责人都签收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市安监局、张桥镇工作人员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企业认真执行“双八条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联合执法检查中,市质监局发放了《泰兴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告知书》、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六项举措〉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