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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烈士证明书》换发结束

2014-10-27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 通讯员 常庆)作为全省《烈士证明书》换(补)发证工作试点单位,市民政局在前期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审核把关工作的基础上,经省市民政部门批准,目前换(补)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有效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旧版《革命烈士证明书》是1983年制发的,新版《烈士证明书》内容统一采用计算机打印,证书内容新增了持证人的基本信息,新烈士证号新增了烈士牺牲时间。建国前烈士统一换(补)发奖状式《烈士证明书》,建国后烈士统一换(补)发证书式《烈士证明书》,证书式《烈士证明书》加装了电子芯片,烈士和持证人的信息都将写入芯片中。

  我市现有在册烈士5872人,此次申请换(补)发《烈士证明书》的共800多人,符合换(补)证条件的共752人。新版《烈士证明书》将于11月份陆续发至个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