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邰交轩)近日,我市公交9路线驾驶员官斌见有一辆大货车尾部浓烟滚滚,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味道,他立即将车停了下来,拿上自己车上的灭火器,一路小跑赶过去协助大货车司机灭火。前不久,16路线驾驶员宋卫红,勇于扑灭装满装饰材料面包车的大火,为车主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他们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引起媒体关注,社会上也引起强烈反响。新时期,我们究竟怎样才能“见义”,应该如何“勇为”? “见义勇为”首先要“有心”。《汉语字典》里解释为,“见义勇为”是“看到正义的事勇敢地去做”。这说明行为的前提是正好“看到”事件的发生,而问题是,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即使“看到”突发事件,更多的人想到的是自身利益的受损,根本不会存有施救、处置“之心”,选择的是视若无睹、视而不见,表现出的是一种漠视、漠然置之,进而匆匆离去,唯恐避之不及。官斌、宋卫红在偶遇失火的大货车、面包车时,没有像有些人那样纷纷躲着,而是毫不犹豫地停车施救,这就是源于他们有一颗敢于担当、勇于去做的心。 “见义勇为”其次要“巧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见义勇为不是仅靠冲动行事,更需要有相应的技能,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这里强调的是,要“勇为”更要“巧为”,要正确评估自己的技能,绝不能贸然、盲目行事,在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将自己、他人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这方面,在自信自己有灭火经验的基础上,面对逐渐变大的火势,官斌、宋卫红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迅速教会车主使用灭火器,并取下车上的另一个灭火器,共同扑灭大火。 交通运输行业点多面广,这决定了我们在现实中接触到的各类事件会更多、更复杂,更需要鼓励和提倡“见义勇为”精神,需要我们在危急时刻伸出援助之手,需要我们对身处困境的人给予及时帮助,需要涌现出更多的官斌、宋卫红来,在遵循最小损害、规避风险等原则的同时,发挥公民道德方面更大的社会效益与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