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余华 通讯员 赵建华 黄映春)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2014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已经确定,并于11月13日印发了下拨通知。 据了解,我市这次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主要结合各单位帮扶标准、职工人数、资料规范化程度等因素进行分配。 帮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帮扶救助,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上学、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等六大项目的帮扶,不得用于其它与困难职工帮扶无关的支出。同时规范资金的使用项目,要求六大帮扶项目实际开展的不得少于四项。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依档施助”和“实名制”的原则管好、用好帮扶专项资金,要根据职工的困难情况,加大帮扶力度,真正将资金用到刀刃上,将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其中突出强调“依档施助”原则,要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坚决杜绝人情帮扶,不得截留、挪用、冒领或随意扩大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如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项目材料上,包括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家庭户口簿(全套)复印件、收入证明、子女在校证明、病历、医药费单据等。同时将上报的困难职工名单和困难情况,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报市总工会。 据悉,这次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困难职工信息,市总工会将统一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系统,实行全国联网。 对今年帮扶专项资金,市总工会将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意扩大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的,将停止拨付相关款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