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耿凤)11 月 21 日上午,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一行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现场接听群众有关我市司法工作、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倾听群众意见。 通过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徐女士: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我们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欠债不还、合同违约等问题。遇到这类现象,大家可以通过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遇到老赖不还款,诉讼时效又要到期,我们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无力偿还或者打官司成本较高怎么办?这个时候 公证处在羌溪路51号 朱先生:我有一份合同需要进行公证,请问公证处在哪里? 市司法局:我市公证处成立于1980年,目前,全处共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公证员4名。公证处始终坚持“诚信执业,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严抓公证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连续多年在泰州各市区公证处考核中名列前茅。今年以来,公证处已经办理各类公证3100多件。有公证需求的听众,可直接来我处进行咨询,办公地址在济川街道羌溪路51号,也可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为87651948或87654948。 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的条件 王先生: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申请法律援助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掌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