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婧 樊峥)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为民十件实事工程”,一些涉及民生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泰兴新闻》推出“回眸为民十件实事”系列报道,请看第一篇:农村居民大病再保险,新农合托底功能增强。 新农合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现象。不过,遇到重大疾病,一些农村家庭仍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有的甚至被拖累拖垮。从今年起,我市推行了农村居民“大病再保险”,缓解了参合农民的后顾之忧。 11月23日,家住滨江镇的季宏根来到市卫生局新农合窗口报销妻子的大病保险费用。今年年初,季宏根的妻子患了癌症,在泰兴和外地手术、化疗共用去十多万元。尽管新农合已经报销了一部分费用,但剩余的费用对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仍然是沉重的负担。现在在原来的报销基础上,“大病再保险”又报销了一千多块钱,他感到非常高兴。 作为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村居民大病再保险。大病保险所指的“大病”,不是指恶性肿瘤等医学意义上的病种概念,而是根据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农村居民经济负担能力的对比,来判断是否予以报销、报销多少。大病保险可报医疗费用计算公式为:大病保险可报医疗费用=参合患者政策范围内可报住院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补偿标准按照相应比例分段设定,年度类补偿最高不超过8万元。 市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殷庆介绍,为方便群众,他们实施窗口一站式服务,目前正在电话联系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到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主要凭本人的身份证办理,家属可以携带已故病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银行卡到窗口直接办理,其他不需要任何手续。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制度相衔接,保险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不再额外向参合人员收费。截止目前,全市已经有10名参合农民领取了大病保险补偿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