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黄云海 郭兆文)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0月份,我市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共有1406人,发放失业金117.38万元,并由失业保险基金埋单医疗保险费34.88万元。至此,今年市人社局按月累计已为14819人次发放失业金1196.06万元。 失业保险是对参保一年以上,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时期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推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不断拓展参保覆盖范围,强化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全市参保人数逐年增加,至目前,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已达12.42万人,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达100%,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失业保险在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助推器”和“减压阀”作用。为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自2013年11月起,我市阶段性调降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 同时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保险缴费比例虽然下降了,但个人所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增加,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24元上调至689元。自2011年以来,我市连续第4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增长幅度累计达54.83%。同时,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无需缴纳医保费用,还能享受与在职职工同样的医保待遇。根据这项规定,自2011年8月起至今,市人社部门按月累计为45419人次免缴医疗保险费927.99万元,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埋单。不仅如此,我市还建立了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失业保险服务于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起市人社局根据物价指数增幅,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累计达21.33万元;今年, 对60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计398.86万元。 据悉,我市失业保险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扶持资金将持续增加。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同时强化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工作, 使农民工能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和各项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