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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镇“三必须三严禁”完善村级财务管理

2014-12-15 浏览次数:

  (通讯员 黄丽玲)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集体资金的使用和报结,从根本上杜绝乱支乱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滨江镇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必须三严禁”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年初村级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年终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做好决算,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二是村级所有收入必须在收入实现的两日内解缴镇农财科代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平调或体外循环。

  三是村级民主理财必须实行“先理财、后入账”的管理模式,按照月核、季审、年度清理的程序进行。

  四是报刊征订费、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等非生产性费用严禁超出规定范围。

  五是严禁公款招待下村工作的镇机关干部。

  六是应纳入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范围的工程项目,严禁村组私自决定施工单位。

  今年来,全镇已有37个工程项目纳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涉及23个村,招标总金额达2165.55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