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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初信初访办理不力将追责

2014-12-1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李国兴)“今后,初信初访办理不力将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近日,市信访局局长常冬生在推进年度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回头看”和组织学习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会上,对该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说。

  常冬生介绍,该局始终把初信初访首接首办摆在突出位置,从接访办信的起始点抓起,严格落实工作措施,严肃工作责任纪律,纳入考核机制,进行实时监测、组织定期考评、突出跟踪问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工作纪律,不重视初信初访或初信初访处理不力,导致信访人不满或引起重信重访、越级缠访的,发现一起,依纪依法查处一起,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责任期间,取消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干部任用提名。

  在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方面,对应受理却未受理、不反馈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且引发重复走访、越级上访等问题的事项,将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向所涉乡镇(街道)和部门提请追责。通过压实首办责任,推动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