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任命杨旭波为泰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为泰兴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任命钱芳雯为泰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文彬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其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