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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强化执纪问责 严管元旦春节“节风”

2015-01-03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泰纪宣)近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泰州市纪委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要求。12月31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和《通知》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奖金福利发放,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制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和年货节礼等行为。

  《通知》 强调,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检查,聚焦“四风”不发散,对《通知》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款吃喝, 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电子红包,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等场所搞奢靡享乐,参与赌博,违反规定滥发钱物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 (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的举报电话是:87633969;举报网站是:www.txlzwmn;举报信箱是:市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