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常庆 鲍小勇)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消除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 连日来,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开展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由市民政局、公安局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办、派出所进行检查。检查组根据以往检查的台账记录,有针对性地对全市53家养老机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当场明确整改意见,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完成的将依法处罚。同时,乡镇(街道)民政办将督促养老机构作出书面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时间,对不能即时整改的制订相关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下一步,市民政局、公安局将继续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措施,通过明查暗访、组织排查等方式,狠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切实保障入住老人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