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卉妍 通讯员 吕建云)为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兑付工作,我市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兑付办法日前出台。奖励对象为2014年出栏肉猪3000头以上且栏存肉猪1000头以上、能繁母猪150头以上的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小区);2014年屠宰生猪30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奖励内容主要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小区)改扩建猪舍、引进良种、处理粪污的支出;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小区)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利息支出;生猪流通和加工企业用于基地建设的贷款利息支出;生猪防疫费用支出等。具体奖励资金其中有70%用于生猪规模化养殖补助,20%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小区)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和生猪流通、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补助;10%用于生猪防疫服务补贴。 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小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进行申报,乡镇政府(街道办)对照奖励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奖励对象,在其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报市生猪调出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确定奖励对象。凡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一律取消其奖励资格。 市生猪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奖励资金分配汇总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送交市财政局办理拨付手续,市财政局届时将按照到户明细表,统一办理一折通予以兑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