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翠莲 闾岑)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在全市进行了首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工作,检查内容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是否及时准确。 本次抽查的被检查企业名单由省工商局组织采取随机方式抽取,全程录音录像。按照企业住所所在地分配,我市抽查工作共抽取被检查企业276户,占泰兴市全部存续企业的1.6%。通过检查,泰兴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发现企业存在应公示未公示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两类失信行为共51户,占抽查总数的18.5%。 据悉,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公示年报等不履行公示义务行为,或者不能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的,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江苏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可能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另据报道,为进一步夯实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管理的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的建立, 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开始。本次参加年报的对象,除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还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局结合即将到来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泛宣传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增加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扩大年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