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余华 特约记者 王再新)连日来,市总工会主席金爱萍一行先后来到泰州远大家俬有限公司、江苏南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区分不同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指导企业工会开展要约前职工意愿调查,并向企业方发出协商意向。这是我市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一个缩影。 “要约行动”是基层工会或企业工会代表职工方依法主动向单位行政方提出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协商是适应市场经济新常态条件下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金爱萍介绍,2014年,我市签约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75份,区域性集体合同818份,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8%以上、国有集体企业达100%、外商投资企业达90%以上、私营企业达75%以上,集体合同报审率、公布率、履行率、职工满意率分别达到98.2%、98.5%、88.7%、88.5%。 这次要约行动中,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工会将主动发出要约书:未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已超过有效期限的;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附件的,或今年还没有开展工资协商的;本单位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的;职工在劳动关系上有突出问题需要解决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符合《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第21条的规定,可以在协商中提出增长工资要求的。各类企业将依法分类进行协商,就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进行重点协商,同时将职工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情况等列入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工会和职工的民主监督。 全市集中开展春季“要约行动”的时间,从现在起至5月5日。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系统(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要约行动”的开展和推进,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春季要约”行动取得实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