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黄丽玲)3月20日,市经济开发区利用工作会议契机,分别与区(镇)30名党政负责人,25名科室负责人,31名村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泰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始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坚守责任担当,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为“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为5个方面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了分管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对违反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规定职责,发生6个方面的情形,将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实施责任追究不因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