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彬)4月17日下午,我市召开2015年度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会议。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将对全市所有燃煤锅炉进行调查摸底、落实整改措施。 2015年,我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的主要任务是:2015年底前,泰兴城区、滨江镇(含经济开发区)、虹桥镇、姚王镇、张桥镇、宣堡镇、根思乡境内,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黄桥镇区内部分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等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即日起至5月20日,我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滨江镇、虹桥镇等区域内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面调查摸底,主要调查锅炉型号、燃料种类、用量、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情况等;12月1日前为全面整治阶段,所有高污染燃料锅炉单位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实施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12月底前,市环保、经信、质检等部门联合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对未进行整改和不能通过验收的单位,将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