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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志愿者礼遇办法

2015-04-21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 特约记者 丁海容)日前,我市发布了《泰兴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根据这一办法,我市志愿者可以获得“星级认定”,服务满一定时间的,可以享受优先推荐参评道德模范、杰出青年等各类先进,免费体检、免费乘公交等“礼遇”。

  《志愿者礼遇办法》规定,对志愿者实行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志愿者服务满100、300、 600、1000、1500 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颁发星级认定证书。一至三星级志愿者由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或志愿服务组织评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四至五星级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由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或志愿服务组织向市文明委推荐申报,市文明委每两年表彰一次,给予经济补助或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同时,邀请泰州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参加全市性的重大活动,优先推荐参评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对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志愿者典型,各乡镇(街道)、部门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推荐提拔时予以优先考虑。

  据了解,志愿者服务每年度满300小时,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或志愿服务组织可为其购买1年期的1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10万元意外残疾保险、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满350小时,可组织其参加1次免费体检;满400小时,可为其购买1年家庭网络宽带; 满500小时,可为其购买泰兴市区公交年卡1张。

  《办法》规定,对生活困难、遭受重大意外的优秀志愿者,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给予相应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