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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五一”“端午”作风建设督查问责

2015-04-30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赵振强)日前,市委办、政府办专题下发《关于加强五一和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问责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政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督查问责,切实纠治“四风”问题。

  据了解,五一和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问责工作时间安排从4月下旬持续到6月中旬,各单位党政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市纪委将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抽查、督查,督查面不少于20%。

  《通知》指出,此次督查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钓鱼、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二是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通知》明确,将开展三个方面的集中检查:一是重点检查辖区内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二是抽查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三是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钓鱼、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通知》要求,要重视信访核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并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通知》强调,各单位党政组织和班子成员要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懈怠情绪,抓住五一和端午节这个重要节点,在“常、细、长”上狠下功夫,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问题,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合理调配人员力量,严密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尤其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严查快处,通报曝光,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各单位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市纪委举报电话:87633969;举报网站:www.txlzw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