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我市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意见出台

2015-05-12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黄云海)为进一步促进全市青年充分就业,针对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的情况,日前,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明确了用人单位申请见习基地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规范了对见习基地的审核认定和服务管理,对见习人员的报名条件、申请见习需提供的材料和见习岗位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强化对就业见习人员经费的管理。同时积极鼓励见习基地吸纳见习人员就业,对就业人数占见习人员比例达80%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基地,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近两年来,我市重视引导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着力在全市建起了16家见习基地,并跟踪服务、提升见习期满后的留用率。同时积极鼓励高校毕业自主创业,到小微企业、到基层就业,着力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各项服务工作,通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调查、就业援助、开发基层(社区)公益性岗位等举措,有力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