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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气价格拟下调为每立方3.46元

2015-05-15 浏览次数:

  (记者 李鑫)5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座谈会,拟定非居民用气销售基准价格由原来的4.25元/m3下调为3.46元/m3,下浮幅度最高为15%。

  据了解,自今年4月1日起,国家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省内门站以下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各市、县制定。市物价局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据成本测算,兼顾各方承受能力、与周边县市相衔接、与国家政策走向相吻合、平稳过渡,拟定了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此方案,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由原来的4.25元/m3下调为3.46元/m3,下降了0.79元/m3,而国家发改委并轨统一门站价只降了0.44元/m3。此次大幅度降价,将大大降低各用气企业和工商用户用气成本。市物价局表示,将充分听取参会人大、政协、各相关部门、企业、工商代表意见,尽快落实定价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