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伟)5月13日上午,由市人民法院牵头,在市城建办、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济川街道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对三营社区后营五组东润路南延及周边地块被动迁户周某的房屋进行了司法强制拆除。 上午9点,在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执法人员将周某家中的物品强制搬移至指定地点。据了解,因市政道路以及周边民生工程建设需要,2010年3月,我市启动了东润路南延及周边房屋动迁工程。 截至2012年初,仅剩周某一户未签约腾房。项目部工作人员反复上门做工作,但周某依然漫天要价,拒不履行签约。2013年4月,市住建局依法对周某作出了《房屋拆迁裁决书》,同时向周某提供了城区中兴佳园一套连体三层住宅房进行产权调换,并补偿差价。周某不服裁决,于2013年8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驳回了周某的诉讼请求。周某不服,向泰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4年1月,泰州中院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周某的房屋被司法强制拆除后,根据城建规划,东润路东侧将打造一个城市广场,在完善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的同时,为居民健身娱乐提供场地。 【编后】打造一个美丽、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迫切愿望,城市道路、绿化、广场、学校、医院等民生设施建设需要土地,就不得不进行征地拆迁。现实当中,少数拆迁户借拆迁之机,漫天要价,拒不签约腾房,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和其他拆迁户的利益。只有我们大家积极支持,这些工程才能早开工、早建成。届时,我们每个市民都将会享受到更加便利、健康、安全、时尚的生活方式以及人文大气、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几代人都会受益。对于城市建设而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参与者、建设者,都应该为美好家园建设出一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