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怡)近日,家住济川街道人武部宿舍小区2单位的殷奶奶反映,十几天前,楼下靠西侧的小区围墙里面,有居民撑起了雨棚,把煤气桶、煤气灶以及操作台等搬到了小区院子里,每天中午和晚上饭点的时候产生油烟味,影响住户的生活。 殷奶奶告诉记者:“产生的油烟味很大。而且,楼下的地面上没有下水道,他们洗碗的水往哪里倒呢?我住在三楼,还听不到炒菜的声音,可能对一楼的居民影响最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个露天厨房是临街刀削面店的后厨,做生意的门面是小区里的车库改造而成,所以小区围墙可以内外相通。店主说因为店面面积不大,没有地方做厨房,图方便就放在了外面。店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这是我家的后门,我们就在这里摆了一张下面条的台子,不炒菜,没有油烟,晚上也不做生意,白天居民们都上班,也不妨碍他们。” 随后,记者联系了济川街道越街社区,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了解情况。越街社区工作人员季伯平说:“按照道理是不能放在小区里面,我们会做工作,让店主把厨房放在室内,不影响邻居的生活。” 同时,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车库属于民用住宅范围,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当经业主同意。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丽君介绍:“法律规定,经营的过程中不得影响住户的生产生活。结合本案,经营者将饭店厨房安排在小区院内,该小区居民称排放的油烟污水对其生活造成影响,因此依据物权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受到侵害的居民有权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