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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纪委开展秸秆禁烧禁抛督查

2015-06-05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朱亚明  陈国旗)为进一步落实夏季秸秆禁烧禁抛工部署,虹桥镇纪委按照“区域包干、包保结合”要求,采取现场督查、短信提醒、效能监察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全力以赴禁烧禁抛。

  一是督查组织程度情况。主要督查在市、镇两级秸秆“双禁”工作会议后,各村是否及时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动员和部署,是否成立网格化式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是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是否逐组落实好带有粉碎装置的收割机械,是否落实巡查小组和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

  二是督查宣传发动情况。主要督查各村是否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乱抛秸秆的通报》发放到位,是否悬挂宣传标语,是否张贴禁烧公告,是否播放禁烧禁抛录音等。

  三是督查人员在岗状况。主要督查分工干部、村干部是否真正深入一线,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是否存在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脱岗现象。

  四是督查禁烧工作成效。主要督查是否有第一把火现象,是否有焚烧秸秆现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督查组按照责任分工当场指定整改联系人,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对工作责任不到位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和纪律处分。

  五是注重督查结果运用。主要是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及时以短信或简报形式通报存在的问题和典型经验,使所有人员对秸秆“双禁”工作全面了解,便于采取更有力措施,确保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抓出成果、抓出实效。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