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运管处建立客运督查通报制度

2015-06-09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王昕)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车辆卫星监控动态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日前,市运输管理处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对全市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和包车客车运营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该处要求各客运企业,要全面落实动态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监控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进行全时段全过程监控,每月对所属车辆自检自查,确保自查自检率100%;要认真落实信息申报制度,每月2日、17日前,将前半月企业对所属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进行汇总,包括卫星定位装置接入、上线及使用、行车安全提醒等情况。

  该处将采取抽查方式,对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每半月对企业动态监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客运企业必须对通报的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整改结果应在通报发出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