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通讯员 赵振强 吕婷 特约记者 鞠连生)近日,新街镇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量化六项标准,严管基层村党组织书记。 量化选任门槛。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必须符合“政治素质优、发展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奉献精神好”的选任标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量化调整频率。村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不满2年一般不得调整;镇党委1年内调整村党组织书记不得超过2批次,累计调整人数不得超过所辖村总数20%。同时严控“逆向调整”,新任村书记年龄、学历必须符合硬性要求。 量化历练年限。推行岗位历练制度,村书记拟任人选必须具备6个月以上村干部任职经历,无村干部岗位任职经历的不得直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量化激励条件。对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施行特殊激励政策。即本村工作连续3年在全镇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获前3名,并有2年被市评为“无访村”,且村党组织书记个人考核在全镇排名前十,村党组织书记可享受镇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工资待遇;本村工作连续4年在全镇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获前3名,并有3年被市评为“无访村”,且党组织书记个人考核在全镇排名前十,村党组织书记可享受机关公务员中层正职工资待遇。如因岗位调整或工作综合考核排名至全镇二分之一名次以下或个人考核排名至全镇二分之一名次以下,则取消其特殊待遇。 量化离任要求。推行到龄即退制度,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离任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离任前1年,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并报镇组织科备案。 量化问责情形。推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群众满意度低于60%、连续两年考核实绩位于全镇倒数3名、个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村党组织书记主动引咎辞职,或镇党委责令其辞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