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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回音壁:规范土地经营流转 助力家庭农场发展

2015-06-29 浏览次数:

  (记者 庄磊)6月26日上午,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一行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听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家庭农场等方面的疑问进行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内容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农村土地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途径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遇纠纷,怎么办?

  答: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户私下互换土地遇矛盾解决途径

  问:我和邻居互换了土地,但是后来出现了矛盾,怎么办?

  答:农户之间私下互换土地出现矛盾的话,如果互换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的,按照协议在办理变更手续后,据实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签订流转合同后,再依据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

  家庭农场申请条件

  问:我想申请家庭农场,但是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条件。

  答:申请家庭农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家庭农场粮食种植:土地规模在100—300亩。园艺种植:露天生产50亩以上,设施栽培30亩以上。养殖: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20000羽以上,蛋禽存栏5000羽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水产养殖50亩以上。种养结合: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

  2.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经营设施。从事畜牧养殖的要达到无污染的要求。

  3.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人员做好会计核算。

  4.有紧密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在家庭农场务工报酬及时结算兑付到位;农户承包土地流转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且不改变农业用途,土地流转收益按约定的标准及时结算兑付到户。

  5.有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保障机制。从事种(养)业生产经营的项目(已有保险条款),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家庭农场设立情况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认定为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