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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出台

2015-07-29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泰纪宣)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和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坚决捍卫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全市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意见》强调,强化纪律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是要构建宣传教育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与党的性质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等各类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列入每月“党员学习日”学习内容和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进行重点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就是要加强党纪党规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一把手”上党课、专家辅导、案例宣讲、理论征文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党章、党纪法规、作风纪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进一步了解把握必须做到的行为规则和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规定,增强对纪律规矩的尊崇度和敬畏感;就是要注重宣传舆论引导,着力通过举办党员干部廉政操守系列讲座、组织遵规守纪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挖掘新四军黄桥战役铁军铁纪红色文化资源等举措,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就是要强化正反典型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纪党规内化为道德信仰,外化为从政从业行为规范。

  《意见》指出,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做到执纪必严、有违必查。一方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坚持狠抓节点、紧盯新动向,切实把握纠正“四风”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关系,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行为纳入纪律审查和纪律处分的重点,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收送购物卡、土特产等踩踏作风建设红线的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处理,既严肃查处违纪者,也严肃处理所在单位的党委、纪委负责人。同时,坚持依纪依规、不枉不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在发挥纪律治本作用和落实“两个责任”上,《意见》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健全抓早抓小机制,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对领导干部信访监督、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工作机制。注意从信访举报、巡查督察、执法机关线索移送、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把“红红脸、出出汗,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形式,进行警示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有违纪行为但尚未构成违法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快查快办,防止违纪走向违法。同时,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防止“挂帅不出征”九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乡镇(街道)、园区、机关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施常态化巡查督察;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量化目标,厘清责任,签字背书,确保落实“两个责任”有章可循、追责有据。

  自身建设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履责担当的有力保证。《意见》强调,深入推进“三转”,切实将主力压到主业上,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都围绕纪律展开;深化“看坚守比忠诚、看正己比干净、看履责比担当”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坚信念、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强化岗位练兵,实施干部成长“阳光计划”,大力提升履职能力;推行纪检监察权力清单和风险防控机制,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坚决问责,切实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