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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上熟人挖掘机 竟用自家钥匙“开走”卖掉

2015-08-1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徐辉云)因为手头缺钱,去人家喝酒时竟盯上对方的挖掘机。两男子知道开机“门道”,“开走”了这台价值12万元的挖掘机,卖得现金近8万元。近日,两人因犯盗窃罪获刑。针对挖掘机“漏洞”,法官提醒大家,应尽量将挖掘机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最好应加装暗锁和方向盘锁,尽量避免钥匙“通用”问题,还可以安装GPS定位系统,确保财产安全。

  市法院一法官介绍,34岁的案犯王某专做挖掘机生意,他和40岁的何某都是泰兴本地人。2014年12月中旬的一天,何某去王某店里玩耍。当晚王某熟人梅某家人过80岁生日,于是王某带上何某一同赴宴。

  何某酒足饭饱后,盯上梅某停放在田里的挖掘机,第二天上午他打电话给王某,称最近手头缺钱,打算把梅某的挖掘机卖掉。王某表示同意后,两人开始寻找买家。为防止打电话暴露身份,何某特意去常州花钱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回来后办了一张手机卡,并很快联系好了买家。第3天晚上,王某从自家店里拿了一把与梅某挖掘机同型号的钥匙,和何某一起来到梅某停放挖掘机的地方。不一会,何某联系的买家开着拖车来到现场,轻松地将梅某价值12万元的挖掘机开走了。事后何某收到“货款”近8万元,分给王某3万多元。

  案发后,警方迅速追回梅某失窃的挖掘机,先后抓获何某和王某,查获赃款2.7万余元,但其余款项被两人很快挥霍掉。

  法院认为,何某和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分别判处何某和王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和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剩余赃款5万余元继续追缴。

  法官提醒,出于成本等考虑,同一品牌挖掘机的锁具差别不大。这意味着,一把钥匙可以开多台挖掘机。而因为挖掘机块头大和行驶速度慢的缘故,所以不少车主防盗意识较差,为图省事直接把挖掘机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室外,让“懂行”的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