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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特写】法官送来执行款

2015-08-25 浏览次数:

  (记者 张武平 通讯员 常志飞)广陵镇大有村44岁的村民马红美前年遭遇车祸,行动不便住进养老院。8月23日下午,马红美收到了法官专程送来的执行款,生活从此有了保障。

  马红美现住在城区一家养老院,考虑到马红美行动不便,曲霞法庭法官张鹏和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张璇将4000多元的执行款登门送到了她手中。

  2013年初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马红美将肇事者和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泰兴法院,曲霞法庭法官张鹏审理此案。了解到马红美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后,张鹏先后多次主动找到医院进行协调,为她减免了2000多元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