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9月7日,市纪委下发《关于重申纪律规矩要求严防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着力营造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必须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改进作风规定。同时,重申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十个严禁”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违规在高档酒店、“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严禁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单位食堂等场所违规吃喝,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吃喝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违规发放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不得违反公车封存停驶有关规定;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防患未然。要把中秋、国庆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节点,改进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节日不正之风。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情绪,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通知强调,各作风建设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对作风建设职能部门实施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治突出问题,按规定移送、上报有关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搭建更便利、更快捷、更直接的全天候、宽领域监督平台,充分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妨碍、干扰、对抗组织调查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