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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动车出问题 为何不能退换?

2015-09-16 浏览次数:

  (记者  宋榕  吴海兵)市民徐爱琴打电话反映,说她8月21日在市区一家电动车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但买了半个月不到的时间,车子就有两处出现了故障。

  徐爱琴在市区一家鞋店工作,8月21日在大庆西路的一家电动车车行,花5950元购买了一辆雅马哈牌的电动自行车。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车子才使用了一个星期,充电器就出现了故障。

  换了充电器的第三天,车子在上班的路上又出问题了。新车子才买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就两次出现了问题,徐爱琴认为,这个车子不能再用了,要求车行退货,但遭到了拒绝。

  从徐爱琴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三包凭证上,记者看到,车子售后十五天之内,不能正常行驶,是包退包换的。记者随即来到了这家电动车车行了解故障原因。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分局副局长周亚东介绍,根据《泰州市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还责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如需退换,出现的问题必须在性能故障表所列范围之内。在周亚东提供的《泰州市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还责任实施办法》上,记者看到,徐爱琴的电动自行车出现的这两个问题,确实不在电动自行车性能故障表内。周亚东说,他们已经进行了调解,但徐爱琴不接受。

  按照这样的说法,徐爱琴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性能问题,是不应该要求退换的。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应该和商家平心静气地坐下来,按照相关的规定,该维修就维修,而不能通过其他过激的方式来要求商家接受自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