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桃树成片死亡 怀疑被水淹死

2015-09-19 浏览次数:

  (记者  吴海兵  何飞)“以和为贵”是人与人之间基本的相处原则,良好的沟通是相互交往的重要基础。可是最近,黄桥镇华庄村村民朱亚云反映,她家的桃树被水淹掉了,她去讨个说法的时候,与另外一个农田承包户发生了纠纷,目前还在医院挂水。

  在中医院,朱亚云正在输液,身上有多处抓痕,被诊断为软组织受伤。想想前一天发生的事情,朱亚云还有点后怕。原来,5年前,朱亚云在黄桥镇华庄村直接向村民流转了10亩田用来种桃树,不想今年从种植水稻开始后一段时间,成片的桃树开始掉叶子、枯萎,陆续死亡。朱亚云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村里将桃树田周边的农田流转出去用于水稻种植。朱亚云夫妇认为,旁边水渠里的水渗透到桃树田里才引起了桃树的死亡。

  看着桃树大面积死亡,朱亚云非常心疼,就去找稻田承包户理论,由于话不投机,与承包户的妻子吵了起来,被送到医院救治。记者试着与水稻田业主进行沟通,但对方不愿现身。随后,记者联系了村干部,村干部表示,这件事他们会协调解决,但朱亚云也有一定的责任。

  朱亚云现在确实产生了损失,这个责任怎么界定呢?朱亚云和记者一起来到博诚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律师戴晓天解释说,她的土地承包协议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硬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秧田里的水漫出来导致桃树大面积死亡,这是要区分责任的。如果不存在人为责任,应当适用公平原则。如果存在责任,就要区分究竟是谁的责任。首先从秧田承包人的角度来讲,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如果主观存在过错导致损失发生,他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桃树的承包人本人同时也应当尽到看护义务,她有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损失的扩大,如果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扩大的损失应当由她自己来承担。

  戴律师认为,双方最好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桃树怕水,在农村也是一个常识。不过这水是不是从水渠里渗透过来的,朱亚云还要取证证明。希望大家能够坐下来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过激的行为只能阻碍事情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