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新芳)9月25日上午,市卫计委负责人一行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市民关注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单独两孩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等相关问题回答听众疑问。 孕产妇分娩补助政策和补助标准 问: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泰兴市孕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实施方案》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具有泰兴市户籍(夫妻一方)、在本市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可享受1500元定额补助,住院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在外地住院分娩的泰兴户籍孕产妇,只要符合补助政策,就可于分娩后6个月内持身份证、户口簿、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发票和住院清单,到市妇幼保健所按规定结报住院分娩补助500元。 单独两孩政策界定 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后,我省的单独两孩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从3月28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江苏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江苏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 (一)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三)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结算方法 问: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何结算? 答: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所需的计划生育服务基本项目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但如无痛人流等特需性服务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城镇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和生育费用,参加生育保险的,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但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单位支付。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公务员,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和生育费用,在医疗补助经费中支付。城镇其他人员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支付。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适用范围 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免费的吗?哪些人可以享受? 答:凡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在怀孕前可享受每孩次一次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1)是我市户籍,符合生育政策、拟计划怀孕的夫妇,凭借相关的手续(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检查手册、照顾再生育证)可在定点机构接受免费检查;(2)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符合生育政策、有计划怀孕的流动人口也可享受免费检查。 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规定 问:我和前妻离婚的时候,与其所生的两个孩子归我,现在我再婚,再婚对象是独生子女,未生育,请问能再生一个孩子吗? 答:根据泰州市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