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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接受泰州市级复查

2015-10-01 浏览次数:

  (记者 胡新芳)9月29日,我市召开“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评审复查座谈会,总结创建任务完成情况,接受泰州市级复查。副市长周桂香出席。

  “十二五”以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以创建全省先进市为抓手,构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构建人口计生科学管理机制;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发展机制。截至目前,我市已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全市年均出生政策符合率98%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106:100,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98%以上,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95%以上,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达到省定标准,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率95%以上,2014年财政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67.89元,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省定创建要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荣获创新奖,“阳光计生”行动被评为“全省阳光计生示范单位”。

  周桂香表示,今后,我市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统揽,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举措,完善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新途径,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设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