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姝文)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前不久,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公告,不再批准含表述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并要求已经命名的限期改名。 据了解,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药监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品,保健品的名称和说明书中不得暗示治疗作用,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保健食品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而误导消费者,保护公众健康。 这一规定的出台,也将使市面上的各种带减肥、美容、润肠、补肾等字样的产品不得不改名换姓。 对于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品,申请人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申请变更,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产品。 其实早在2012年,食药监总局就修订印发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祖传、宫廷、秘制、特效等,这些词都上了命名“黑名单”,禁用语还包括“天然”以及“纳米”、“基因”、“太空”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