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国青 王飞)11月5日上午,省口岸办公室联合江苏海事局、南京海关、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等省级查验单位,对泰州市过船港务公司通用码头改扩建工程(泊位)对外开放工作进行验收,同意报请省政府批准。 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港口货物装卸和仓储业务。装卸储运的主要货种有粮食、食用油脂、大豆、豆粕、木薯干、工业盐、磷矿等,年货物吞吐能力超400万吨。 为满足区内外企业进出口需求,进一步扩大业务,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从2010年起对原有的作业平台进行改扩建,向下游延长129米,形成1个273米长的5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代表船型为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通货能力为154万吨/年。 省验收组听取了关于码头改扩建和开放情况相关汇报,审阅了有关资料,对码头查验监管设施进行现场验收。省验收组一致认为,泰州市过船港务公司通用码头改扩建工程(泊位)生产设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对外开放的条件已基本具备,符合对外开放要求,建议省口岸办公室报请省政府批准其正式对外开放。 副市长钱军感谢省、市口岸查验机构对泰兴港口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要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不断改善码头设施和现场查验条件,加强日常管理,把企业做大做强,为加快沿江一体化开发和泰兴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