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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确权颁证“不等权”问题如何处理?

2015-11-2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王枫 戴志春)在确权颁证工作流程中,测量制图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步骤,它既是入户调查阶段的总结,又是公示审核阶段的基础,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农户承包面积的确认,这是整个确权颁证工作中的核心内容,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图解测量的面积与实际承包面积之间存在政策性偏差、现实性偏差等“不等权”现象。
  何谓“不等权”,就是指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户之间二轮承包面积相等,但实测面积不相等的现象。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剔除正常测量误差,造成“不等权”现象还有很多原因。我市人多地少,土地细碎化,农户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可谓“寸土必争”,“不等权”现象对确权登记工作最大的影响,就是农户因为承包地的不平衡对实测结果不签字确认。
  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虽然是对二轮承包的完善,由于增加了实测工作环节,按照操作中的政策口径,许多“不等权”属于正常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分析存在原因,分类进行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群众仍然想不通的地方,要耐心做好解释,妥善加以处置。
  由于“加余减缺”带来的不平衡
  现象:1994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我市的耕地分为承包地和非承包地,非承包地包括宅基地、蔬菜地、饲料地和晒场地,由于农户之间家庭人口结构、家前屋后面积等方面的差异,出现部分农户承包地划在家前屋后(加余)和“四地”划入大田(减缺)的现象,经过实测,会带来“不等权”的问题。
  处理方法:在相关农户承包地块信息中予以备注说明,并注明“加余减缺”的面积。
  由于“打折田”带来的不平衡
  现象: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由于地块距居住地的远近、地力肥瘦等因素,部分地区对承包地采取打折的方法来发包,由于打折的幅度不相同,经过实测,会带来“不等权”的问题。
  处理方法:在相关农户承包地块信息中予以备注说明,并注明打折的折扣率。
  由于政策性照顾带来的不平衡
  现象: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应有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独生子女费、结扎后遗症补助费等费用,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无任何收入来源,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通过,决定采取多划承包地的办法来解决,经过实测,会带来“不等权”的问题。
  处理方法:在相关农户承包地块信息中予以备注说明,并注明多划承包地的原因。
  由于占用集体用地造成的不平衡
  现象:部分农户的承包地紧临集体预留的路、沟、渠等公共基础设施,如有不良的种植习惯,会采取逐步侵占的方法来增加自己的种植面积。二轮承包时面积相等的地块,经过实测,会带来“不等权”的问题。
  处理方法: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农户自行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由于农户之间相互侵占造成的不平衡
  现象:部分相邻地块农户之间,如一方有不良种植习惯,采取侵占别人承包地的方法来增加自己的种植面积,经过多年的积累,原来二轮承包时面积相等的地块,实测面积并不相等,由此带来“不等权”的问题。
  处理方法: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侵占增加的面积不予确权,按照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二轮承包时私自藏田造成的不平衡
  现象: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个别参与工作的同志为个人利益,采取多划田、藏田的方法来增加自己或他人的承包地,经过实测,会带来“不等权”的问题。
  处理方法:对私自藏田多划分的承包地不予确权,一律收归集体。
  农户私自开垦荒地造成的不平衡
  现象:个别农户对集体预留的荒地进行开垦,增加了自己的实际种植面积,经过实测,会带来“不等权”的问题。
  处理方法:集体预留的荒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对农户私自开垦的不予确权。
  无法查找原因的不平衡
  现象:由于二轮承包已过去20多年的时间,对存在的“不等权”问题无法找出具体原因。
  处理方法:对存在“不等权”现象的地块,在稳定种植现状的前提下,要求测绘公司进行适当业务处理,确保农户间承包权的基本平衡。
  总之,造成农户之间“不等权”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村组从事确权颁证工作的业务人员一定要甑别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在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确保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