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磊 李帅)不少市民经常去超市购买制作好的肉馅回家做菜,这些加工好的肉馅是否安全新鲜呢?最近,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对超市出售的预先加工的肉馅作了明确规定。
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超市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剁成肉馅”是一大亮点。12月8日上午,记者走访了我市一些大型超市,发现部分超市都有预先加工好的肉馅在售,也有不少市民前来购买。市民何女士经常购买绞好的肉馅,感觉比较新鲜,回去包馄饨、做肉圆都行。市民张女士认为,现成的肉馅看起来新鲜,但是自己做的可能更加放心一点。
超市销售人员表示,这些预先加工好的猪肉馅是采用新鲜猪肉绞制而成。如顾客有需要,可以为顾客提供现场绞肉服务。意见稿规定,今后“超市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剁成肉馅”,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者为图方便,今后可以现场请超市加工肉糜,这样超市既遵守了规定,顾客也方便,两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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