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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肃五大纪律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2015-12-10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燕东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是国务院、省、泰州市确定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今年上半年,已经在全省包括我市在内的8个县市先行试点。日前,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将严肃五大纪律,力求通过此次改革,把泰兴打造成为审批环节少、行政效率高、发展环境优、市场活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先进地区,让泰兴在建立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和行政权力运行体系方面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严肃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责任意识,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自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之日起,至审批各单位新“三定”规定时止,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以外,冻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自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之日起,至人员调整到位、审批各单位新“三定”规定为止,除工作必须的缺位补位外,暂停新进人员。

  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资产管理登记、处置和财务管理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得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以转移、转卖、转借、私分等方式擅自处理公款公物。

  严肃保密纪律。加强对文书档案、审批工作资料以及涉密文件的保管和交接,防止遗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据了解,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志,对激发市场发展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和民生服务便利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根据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在吸收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泰兴实际,草拟了《泰兴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方案》。接下来,我市将按照省审改办要求,认真履行改革试点方案的审核及报批程序,力争本月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