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黄云海)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发布泰兴市201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规定2015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不设增长上线,基准线为10%,下线为4%。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企业行政方与企业工会组织应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意见和工资指导线,提出工资协商要约。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年度工资增长率、年度工资使用总额、年度基本工资调整办法。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协商寻求平衡点。 《通知》强调,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重点提高低收入职工、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重点优化工资结构,切实提高基本(岗位)工资在工资构成中的比重,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激励导向和保障作用。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以上安排2015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增长下线安排2015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调高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