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元旦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误读

2015-12-27 浏览次数:

  (记者  陈铭律)近段时间有人传言,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将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一些中老年人扎堆补办结婚证。是不是真的会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记者进行了调查。

  12月25日上午,记者在婚姻登记处大厅看到,不少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正在办理结婚证,每天办理人数都在100对左右。老年人补办结婚证,大多涉及到独生子女费问题。

  记者从市卫计委政策法规科了解到,我市目前没有接到任何这方面的通知。省市有关方面也表示,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些人牵强附会,误认为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取消独生子女证和相关待遇。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证照办、钱照拿。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不发证、不发钱。

  我市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主要包括: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0—14周岁 20元/人);

  2.城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人);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4.独生子女伤残(400元)或死亡(500元)特别扶助政策;

  5.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