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晶)12月25日上午,市交警大队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广大听众连线,回答群众咨询。
市民: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有一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请车管所介绍一下近两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情况,以及新车上牌、年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市交警大队:近两年来,我市的机动车增长速度、特别是小型汽车的增长速度可以说是节节攀升,“家有一车”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和普遍现象。据统计,我市现有机动车20.3万余辆,其中汽车已突破10万辆,已经超过了摩托车的保有量,改变了延续十多年摩托车保有量高于汽车的格局。 新车上牌:车主购买新车后,本人持整车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和居民身份证,到车管所验车、缴纳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后即可办理上牌。牌照选取有三种方式,一是“十选一”的自选,二是自编号码,这两种是在车管所服务大厅进行;第三种是车主在家里通过登陆互联网上的“泰州交警支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按照网上的提示进行自编自选,确定号码后,凭打印的选号凭证在3天内到车管所窗口确认。超过3天未到车管所确认的,车主选定的牌照号码将自动失效。 车辆年检:根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每2年检验1次,车主只要提供有效的交强险凭证和身份证,将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就可以直接到车管所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上线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市民:目前已经进入冬季,雨、雾、雪天增多,这些恶劣天气情况下,驾驶人需要注意哪些事故防范措施? 市交警大队:雨雪雾冻天气下的安全问题,实际就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问题。从交警部门本身说,每年都要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并按要求会同安监、交运、城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从驾驶人来说,进入冬季,要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对出行前的天气要正确预判,遇有雨雪雾冻天气,要及早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安全准备,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如灯光、制动、雨刮器等,确保防滑链、警示牌、牵引绳等必备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绝不能心存侥幸、疏忽大意,让带病车上路行驶。同时,要考虑到恶劣天气高速封闭等情况,预先设定好出行路线,避开交通流量大的道路;在视线不良、道路条件不好的路面行驶时,要注意充分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合理使用近远光灯、防雾灯、示宽灯,尽量引起行人和车辆驾驶人的注意。遇有紧急情况,要果断、正确采取措施,避免紧急刹车、猛打方向,对遇到的轻微碰撞等情况,要尽量用手机拍照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市民:市区交通秩序,特别是部分地段交通拥堵问题,一直是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在市区交通管理方面,交警大队都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市交警大队: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的路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交通形势的发展。就目前而言,随着市区人口的增多,市区范围的扩大,机动车代步已成为市民出行的新常态,而机动车辆的增多给市区道路交通带来的压力显著增大。加之几十所幼儿园、中小学和众多商业区都集中在主城区,所以,每天上下班、上放学、节假日高峰时段,城区的几条主干道都是超负荷运转。 针对当前的形势,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积极作为,为缓解交通拥堵作出了自身努力,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城市改造及城区道路“九纵九横”的建设,做到路通及管理到位。促成相关部门在新修道路及改造道路通车前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的设置,使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提前到位,规范驾驶员停车行为,同时在新增路口派人员管理,使道路能够顺畅、安全。 二是在一些大型活动及节假日开辟社会化临时停车场。利用中心区、周边学校、广场、尚未开发的工地等,使群众节假日进城车辆有地方停放。 三是实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主动与住建、教育、城管等部门协作。做到城市建设规划主动参与,解决影响交通顺畅的难点;让学校放学错时,开展“小手拉大手”、告别交通陋习活动,规范学生及家长交通行为,解决上放学拥堵难题;请城管部门加大对交通节点的摊点管理,解决摊点占道经营等问题。总之,通过部门联动来解决一些拥堵难题。 四是对影响城市交通的重点违法行为进行管理,特别是对城区主干道、学校周边、鼓楼商业中心区等处的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闯禁区、黄包车载客、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毒驾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在高峰时段及相关路段,我们科技部门利用红绿灯交通信号灯的控制,实行城区缓进快出,调节交通流,减少拥堵状况。同时,国庆路在高峰时段禁左,有效地减少车流冲突点,使车流能够走动起来,防止拥堵的发生。 六是在交通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对一些重点部位进行死看硬守,通过现场的交通指挥,来解决一些高峰堵点及堵段的交通拥堵现象。 市民:从我市发生的一些交通事故情况看,事故发生后,很多驾驶人只顾抢救伤者,却没有保护好现场,有的虽然也能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工作,但对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措施,做得不够全面,导致有些事故现场不能还原事故本来面目,请事故中队领导就具体事项向大家介绍一下。 市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