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10日-13日在城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泰兴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4.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二)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刘国成为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赵新元为泰兴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陈嵘嵘泰兴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三)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 顾明华、黄柏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四)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 于亚明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永祥、黄海云、何峰、徐祥、李剑平、贲红建、张强、朱兴亚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